承包商在()后,业主退还预付款保函。
对某项工程的施工,业主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定了承包商。签定合同时,业主为了约束承包商能保证工程质量,要求承包商支付了20万元定金。业主与承包商双方施工合同中对工程预付款、工程质量、工程价款、工期和违约责任等都作了具体约定。
施工合同履行时,在基础工程施工中碰到地下有大量文物,使整个工程停工10天;主体工程施工中由于施工机械出现故障,使进度计划中关键线路上的部分工作停工15天。两次停工承包商都及时提出了工期索赔申请,并提供了施工记录。
承包商要求业主提供付款担保,属于承包商的( )的风险对策。
某项工程业主与承包商签订了工程承包合同,估算工程量为3500m3,经协商单价为300元/m3.承包合同规定:
(1)开工前业主应向承包商支付合同价20%的预付款;
(2)业主自第一个月起,从承包商的工程款中,按5%的比例扣留滞留金;
(3)当子项工程实际工程量超过估算工程量±10%时,可进行调价,调价系数为0.9(1.1);
(4)造价工程师每月签发付款最低金额为20万元;
(5)预付款在最后两个月平均扣除。
承包商每月实际完成并经签证确认的工程量如表6.1所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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